1、付成励在看守所里比较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。
2、付成励交代,杀程春明的原因有两点,一是要报复,二是要“杀一儆百”。
(相关资料图)
3、报复的动机并非程春明“抢”了付成励的女朋友,而是“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间留下了太多的阴影,分手这个事情也和程春明有很大的关系”。
4、付成励认为。
5、付成励的朋友陷入了双重的悲伤和困惑。
6、逝去的程老师,就算曾经有过错,也错不致罪,而付成励,面对未来司法审判,也许要面临漫长的牢狱之灾,他的青春已经戛然而止。
7、 从主观恶性来看,是属于蓄谋杀人,不是偶发事件。
8、付承认,一直都想动手,买刀的时候就下了决心,只是时间没有定。
9、案卷披露,付在交代自己的杀人动机时说,“程春明和这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已婚男人”;“他不配称为老师,根本不为人师表……”付成励说要“杀一儆百”。
10、既然是“一直都想动手”,“只是时间没有定”,说明这个人在这段预谋到实行的时间里,没有犹豫、没有动摇,具有非常危险和极端的行为取向。
11、从行为表现来看。
12、付在公众场合以残忍手段杀害老师已经具备了三个从重因素:一是在教室这样的文明、严肃的公众场合实施,不仅剥夺了他人的生命,也给在场的学生造成恐慌感和一生难以抹去的严重心理影响,也是对公共秩序和同学们的尊严的挑衅 。
13、二是手段残忍,杀人时出手狠毒,刀刀致命。
14、三是针对的对象是一位当时穿戴“金色领带,黄色衬衣,黑色马夹,金边眼镜”的温文尔雅的大学老师,大多数即使是在犯罪的人,面对此情此景,都可能唤起人性光辉,内心的邪恶都可能会被善良所压倒。
15、而我们在付成励的行为表现中看到的是他视人命为草芥的残暴。
16、从犯罪后的表现来看。
17、据律师介绍,付成励对自己杀害程春明的事实始终供认不讳,“似乎在表现出一种敢作敢当的英雄主义”, 声称是在“杀一儆百”。
18、不仅没有半点悔改之心,而且其言论还在暗示类似的人也该杀。
19、 付成励的极端行为最终给两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。
20、付成励的是家中的独子,父母系普通工人,二老本打算等付成励毕业后好好享享轻福,但如今等待付成励的将是法律的严审。
21、而对于逝者程春明的家人来说,程春明就是家中的“天”。
22、案发时,程春明的夫人已怀有5个月的身孕,得知丈夫出了意外后,程夫人曾几度昏厥。
23、2008年12月5日,付成励因涉嫌“故意杀人罪”被正式批准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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